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土387

台中市清水區中央北路2之16號

1拍 點交 待拍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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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31
保證金:
129.3
總坪數:
31.4
坪單價:
13.7萬/坪
持分地坪:
26.6 坪
公告建坪:
31.4 坪
總現值:
32.5 萬
拍後增值:
-33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31.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清水區 菁埔南段 421地號,面積 87.8 m2,持分 1/1,372 萬
建物 (1)
1.
台中市清水區中央北路2之16號,建號 155,持分 1/1,59 萬
1樓層:73.50 2樓層:30.45 合計:103.95 (住家用、磚造、2層樓房)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建物內堆有些許雜物、無人居住的跡象,屋況除有漏水、壁癌及2樓陽台頂棚破損之外,其餘大致良好,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6.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7.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六、刊載於法院〈司法院〉網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8.
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
9.
155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10.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421地號土地為台中港特定區計畫農業區。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清水區 菁埔南段 421地號
87.8 m2 × (1/1) × 3,700 元 - 372 萬元
= -33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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