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20-15地號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陡峻,現種植檳榔、香蕉等,請投標 人注意。
2.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鐵皮工寮,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地 上物及是否接近溪流,仍以鑑界為主。如相關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應於 核發移轉權利移轉證書前提出權利證明供本院審查。
3.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 通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如有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 權,本院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 長久,請務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 訴訟確認。
5.
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