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63802一

屏東縣恆春鎮大光段118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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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1.2
總坪數:
60.3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60.3 坪
總現值:
143.6 萬
拍後增值:
-11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光段 1189地號,面積 3,191.5 m2,持分 1/16,256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2/10,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2拍,2026/3/3,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土地1189地號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1189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大光路139號之三合院及三合院旁之廢棄房舍)。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依土地謄本所載,其使用分區為國家公園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依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1189地號 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一般管制區之鄉村建築用地(丙)。上開土地係 編為國家公園區內之土地,其所有權之移轉有土地法第17條至20條規定適 用,如承買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區投 資之公司,則需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之限制,請應 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 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 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大光段 1189地號
3,191.5 m2 × (1/16) × 7,200 元 - 256 萬元
= -1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2拍 點交
2,627 坪 / 1,268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1,247 坪 / 1,504 萬
2026/3/24
3拍 點交
139.3 坪 / 76.8 萬
2026/3/19
3拍 不點交
11.9 坪 / 13.5 萬
2026/4/1
特拍 不點交
42.2 坪 / 133.2 萬
2026/4/1
特拍 不點交
350.1 坪 / 14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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