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333地號土地其上之66建號建物,建物無人居住,內有傢俱,前後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66─1建號),多處壁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為加強磚造一層建物(前、後有增建),現況無人居住使用,內置傢俱,屋內牆壁有壁癌,屋齡約20年。據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函所載,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債務人於民國112年於屋內吞食殺草劑自殺。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土地、建物拍定後點交。
3.
拍賣之66─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