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96年5月22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8.
722地號土地皆為門牌號碼旗山區中洲路105號房屋之基地一部份。本院復於民國113年11月13日再執行履勘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
9.
722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號碼為旗山區中洲路105號),均為門牌號碼旗山區中洲路105號房屋之基地一部份。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係爭土地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標的土地均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各該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1.
722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所定地上權、典權或租賃權或民法第426條之2所定租地建屋之法律關係時,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
12.
72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13.
722地號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其上已提供興建農舍,該農舍之所有權人對本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