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春22971

彰化縣大村鄉茄苳段49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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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0.3
坪單價:
432.8萬/坪
持分地坪:
0.3 坪
總現值:
0.8 萬
拍後增值:
-119.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茄苳段 491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1/12,120 萬
法院筆錄 (4)
2.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上部分為建物占用,外圍有部分 設有圍籬(有部分倒塌),部分為道路、空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 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 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6.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7.
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 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 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茄苳段 491地號
11 m2 × (1/12) × 8,500 元 - 120 萬元
= -11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3拍 不點交
15.6 坪 / 60.9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7.4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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