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春22971

彰化縣大村鄉茄苳段4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停拍 清償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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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31.1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31.1 坪
總現值:
87.4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茄苳段 491地號,面積 1,233.9 m2,持分 1/12,9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2/24,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432.8萬/坪,流標
停拍,2026/3/4,停拍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上部分為建物占用,外圍有部分 設有圍籬(有部分倒塌),部分為道路、空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 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 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 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 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業經台中地院111司執消債更心字第88號民事裁定辦理更生登 記,因非本院所為,是拍定後,本院無權塗銷該登記,請投標人自行考量是否 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且拍定人應自行向為禁止處分登 記之機關聲請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大村鄉 茄苳段 491地號
1,233.9 m2 × (1/12) × 8,500 元 - 96 萬元
= -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36.5 坪 / 210 萬
2026/3/31
2拍 部分點交
74.8 坪 / 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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