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45-1地號現況為雜木林(是否有道路須 以鑑測為準),48地號現況為夢谷瀑布露營區之全部設施、蓄水池及部分 雜木,49地號現況為部分河床、空地、部分露營區設施、雜木林及部分道 路;第三人即露營區之管理人徐○文在場稱露營區內之全部設施均為承租 人徐○文所有及所建,非債務人所有,出租人為張○奮,非向債務人承 租,債務人僅為借名登記;債權人稱執行標的現由承租人占有使用,道路則供大眾通行使用;地上物均非債務人所有,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 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平緩、斜坡;45-1地號 現況為雜木林,48及49地號整體現況為夢谷瀑布露營區使用(含露營設施 及停車場)為主,少部分土地為雜木及溪床;45-1地號南側臨約3米寬之現 有道路(柏油鋪面),
4.
49地號南側臨約6米寬之現有道路(柏油鋪 面)。
5.
本件拍賣之土地均出租予第三人占有使用,地上物亦為承租人所有,請應 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土地均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 證明書或最近1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 出,投標無效。
7.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均為森林區農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