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恭28114一

高雄市內門區寶林2之4號

1拍 點交 待拍
210
  • 20 點閱
  • 1 列管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10
保證金:
42
總坪數:
90.4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90.4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0.4 坪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內門區寶林2之4號,建號 17,持分 1/1,210 萬
一層:133.02二層:82.94三層:82.94合計:298.9
法院筆錄 (6)
2.
本件建物於民國114年7月10日現場履勘時,鑰匙插於門上,經進入後測量,其3樓設有神明廳, 測量時債務人吳文雄在場,並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漏水,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 之情事,另債務人吳進發具狀稱此建物係由其與子女出資興建及翻修,供其居住使用等語;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且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另建物坐落土地為第三人所有,建物使用土地之權源 不明,拍定人應自行查明。拍定人可能承擔拆除之風險,不得異議、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或承受。 六、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 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鄰近待拍
2026/2/25
1拍 不點交
61.8 坪 / 33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12.1 坪 / 40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32.1 坪 / 70 萬
2026/3/11
2拍 不點交
1,448.7 坪 / 124.8 萬
2026/3/11
2拍 點交
214.3 坪 / 36 萬
2026/2/25
6拍 不點交
5,204.6 坪 / 863.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內門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