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7月1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稱103及109地號土地上 有永福路32巷
3.
98號房屋(查無建物登記及稅籍登記資料,且非本次拍 賣標的);其餘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及茭白筍、稻田等農作物。
9.
本件30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石門都市計畫(民國112年12月13日)之保護 區及農業區;其餘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石門都市計畫(民國112年12月13日)之 農業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 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 由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