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3平7896一

澎湖縣馬公市安宅段41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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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9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3
保證金:
7.3
總坪數:
76.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76.4 坪
總現值:
45.4 萬
拍後增值:
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415地號,面積 757.3 m2,持分 1/3,36.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3/3,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6/3/24,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6/4/21,總底價 40.3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6/4/22~2026/7/21,總底價 40.3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0.5萬/坪,停拍
停拍,2026/5/18,停拍
法院筆錄 (1)
1.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4.本件拍賣之標別1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 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5.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馬公市 安宅段 415地號
757.3 m2 × (1/3) × 1,800 元 - 36.3 萬元
= 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78.3 坪 / 62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27.5 坪 / 84.6 萬
2026/6/23
2拍 點交
1 坪 / 9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2.6 坪 / 25.2 萬
2026/6/30
特拍 點交
272.9 坪 / 86.4 萬
2026/6/30
特拍 不點交
80.2 坪 / 3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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