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建物於一樓門前之增建與鄰棟房屋共用,建物內無水電,二樓磁磚 破損嚴重且有壁癌,經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鹿寮派出所查訪,未會晤在場人,債權人陳報建 物由債務人自行使用,惟債務人未陳報占有使用情形,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原則點交, 例外有法定不點交事由則不點交。
3.
本標別拍賣之40建號建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00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坐落於 本標別拍賣之同段478地號土地上,並占用鄰地475-3地號土地,其占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 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 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 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