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62133

彰化縣社頭鄉月眉段268-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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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80
保證金:
276
總坪數:
148.2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148.2 坪
總現值:
303.7 萬
拍後增值:
-1,07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1地號,面積 200.4 m2,持分 1/1,550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2地號,面積 237 m2,持分 1/2,350 萬
3.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4地號,面積 163 m2,持分 1/1,450 萬
4.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79地號,面積 471.1 m2,持分 171/10000,30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稱:279及268-2地號土地現為巷道,土地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 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本件拍定後不點交。268-1地號土地部分現種 植雜木、部分為第三人搭建之棚架及車庫,棚架及車庫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268-4地號土地上為建物占用,建物未在拍賣 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亦不點交。又上開道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請應買人注意。
6.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本件拍賣268-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 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惟為避免形成袋地,應連 同268-1及-2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279地號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 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 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 證金無息退還。
8.
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 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 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1地號
200.4 m2 × (1/1) × 6,200 元 - 550 萬元
= -425.8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2地號
237 m2 × (1/2) × 6,200 元 - 350 萬元
= -276.5萬元
3.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68-4地號
163 m2 × (1/1) × 6,200 元 - 450 萬元
= -349萬元
4.
彰化縣 社頭鄉 月眉段 279地號
471.1 m2 × (171/10000) × 6,200 元 - 30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3拍 不點交
52.8 坪 / 6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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