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恭41910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18之3號3樓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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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4 ~ 2026/08/13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25.4
保證金:
5.1
總坪數:
0
坪單價:
873.1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0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0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18之3號3樓,建號 37,持分 1/6006,25.4 萬
三層:577.62合計:577.62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6/3/17,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203.1萬/坪,流標
2拍,2026/4/14,總底價 29.8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1,024.3萬/坪,流標
3拍,2026/5/5,總底價 25.4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87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16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金寶山管理中心人員當場指稱:「債 務人所有塔位,係位於金寶塔懷思樓3樓、塔位編號『三南2234號』之金寶塔塔位,目前未使 用。」等語。 民國114年12月提出之鑑價報告稱:「標的屬金寶山墓園內,位於金寶三寶塔第3層懷思樓,塔 位位於當層第2層,近大廳出入門口。」等語。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靈骨塔)應有部分。惟該靈骨塔係一建物,於其中再行分割成多數空間, 約定由特定之(應有部分)所有人占用特定部分(特定空間)。★拍定後,拍定人是否即得使 用系封標的?或是否須先繳納相關費用(例如:過戶費)或補足契約價金予金寶山事業集團或 其他管理人始得使用?又後續是否應按期繳納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以上各項均不明,應買人於 投標前應自行向金寶山事業集團或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拍定後,倘有使用權益上相關爭 議,均由拍定人自理。★ 本件(依據土地登記謄本)係拍賣債務人對系封金山區中角段西勢湖小段37建號建物之應有部 分。至上揭(由金寶山管理人員所指)『三南2234號』之金寶塔塔位,係依據金寶山建管部管 理課職員所述,債務人基於其對共有建物上開應有部分,對該共有建物特定部分有權占有管理 使用。惟債務人就上揭塔位是否確有占有使用權,應買人於應買前,應自行先向金寶山事業集 團或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 本件僅拍賣37建號應有部分。系封建物占用金山區中角段西勢湖小段276-
2.
276-8地號土地, 該二筆土地均非債務人所有,均非本件拍賣標的。系封建物占用該二筆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 定後,系封建物與該二筆土地間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應告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54,000元。
鄰近待拍
2026/6/17
1拍 點交
9.3 坪 / 209.4 萬
2026/6/17
2拍 部分點交
27.6 坪 / 475.2 萬
2026/6/9
3拍 點交
0 坪 / 14.5 萬
2026/6/3
特拍 不點交
0 坪 / 32 萬
2026/6/23
特拍 不點交
0 坪 / 3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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