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據地政指界474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190巷10號東方之雜木林,498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215號 東北方之雜木林,538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199號西方之雜木林,541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197號 東南方半圓形之花圃,542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215號西側之雜木林,601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15 2巷2弄1號西方之雜木林,604地號土地位於安祥路152巷2弄2號南方之雜木林,610地號土地位 於安祥路158巷1號西北方半圓形之花圃,5645建號為伴山別墅公設,1樓兒童遊戲室、2樓KTV 室、3樓室內游泳池、4樓健身房、5樓桌球室、6樓機房、地下一層管理室,管理費一坪新臺幣6 5元。
3.
60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外國人不得應 買),
4.
610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遊憩用地,
5.
60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 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2.5938建號目前為空屋,依謄本記載有停車位編號79號,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10.
本院於查封後發函各主管機關查詢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是否曾 檢測為海砂屋、輻射屋經列管等,經各該主管機關回覆沒有非自然死亡記錄、自107年1月1日起 至114年10月26日止無火災發生記錄;非列管之地震受創之建築物、海砂屋(惟該建築物是否有 高氯離子混凝土、地震受創等情,仍應依實際鑑定結果為準);未包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 測記錄中,然本院並無從確保各該主管機關所提供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即時性,亦無法確 保拍賣標的至拍定時均不會再發生新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地震受損事件,或新檢測為海砂 屋、輻射屋等。拍賣標的如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債權人及債務人均應儘速檢附相 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 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本件拍賣物有無物之瑕疵,應買人 仍應自行查明、確認始為投標,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