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45464一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442-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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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6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3
保證金:
66,600
總坪數:
65.2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65.2 坪
總現值:
129.4 萬
拍後增值:
-20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2地號,面積 118 m2,持分 1/2,9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3地號,面積 120 m2,持分 1/1,20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4地號,面積 110 m2,持分 1/3,3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拍賣之442-
3.
442-14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 地442-
4.
442-13地號土現為雜草及水泥空地,442-14地號土地現為既成道 路。據債權人代理人稱42-
5.
442-
6.
442-19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 租出借等情形,惟土地登記謄本已記載442-
7.
442-
8.
442-19地號土地上有 設定以建築房屋為目的之普通地上權,權利價值新台幣100,000元、存續期間自 114年6月12日起至124年6月11日止,地租每年新台幣2,500元,建築物限於加強 磚造、鋼鐵造,地上權不得讓與,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僅拍賣土地,拍定後之 法律關係請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12.
442-14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 (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 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於同標之其餘標的不得拒 絕買受。
13.
他項權利:
14.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15.
地上權拍定後隨同移轉。       六、其他事項:一依雲林縣土庫鎮公所114年11月3日土鎮建字第1140013818號函文,拍賣之土 地已申請
16.
(土)營使字第00048號使用執照,相關套繪管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 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拍賣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三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 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於拍定前得指 定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2地號
118 m2 × (1/2) × 6,000 元 - 99 萬元
= -63.6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3地號
120 m2 × (1/1) × 6,000 元 - 200 萬元
= -128萬元
3.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42-14地號
110 m2 × (1/3) × 6,000 元 - 34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1拍 不點交
72.6 坪 / 401 萬
2026/3/4
3拍 不點交
50.4 坪 / 1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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