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武28565甲

新竹縣尖石鄉新樂段水田小段50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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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8
保證金:
5.4
總坪數:
434.8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34.8 坪
總現值:
18.7 萬
拍後增值:
-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新樂段水田小段 507地號,面積 5,750 m2,持分 1/4,26.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地政人員指界因車輛無路可到達,依航照圖顯示為雜林,以上等情本院不為 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 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 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 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 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 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 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 均不得異議。
7.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 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 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 效。
8.
本件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於投標單內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 件,投標時如無原住民身分則投標無效。
9.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 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 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新樂段水田小段 507地號
5,750 m2 × (1/4) × 130 元 - 26.8 萬元
= -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9
1拍 不點交
1,374.1 坪 / 96.7 萬
2026/3/12 ~ 2026/6/11
應買 不點交
190.6 坪 / 4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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