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4未4288甲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5之5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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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4 週二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00
保證金:
40
總坪數:
40.1
坪單價:
5萬/坪
持分地坪:
29.3 坪
公告建坪:
40.1 坪
總現值:
10.7 萬
拍後增值:
-2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9.8 坪
附建坪:
1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破鐺坑一段 108地號,面積 96.8 m2,持分 1/1,39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5之5號,建號 7,持分 1/1,125 萬
1層:42.882層:42.88合計:85.76 陽臺4.68 (住家用,2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2.
宜蘭縣大同鄉崙埤5之5號,建號 暫編36,持分 1/1,36 萬
1層:12.65合計:12.65 一層雨遮15.11,二層陽臺14.40 (2層樓,RC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5)
2.
本標房屋查封時為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據稱債務人不住此處,故不點交。
3.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4.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5.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 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 定,亦得撤銷。
6.
本標暫編36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部分,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 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部分占用鄰地,其權義由買受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大同鄉 破鐺坑一段 108地號
96.8 m2 × (1/1) × 1,100 元 - 39 萬元
= -2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0
2拍 不點交
42.3 坪 / 42.6 萬
2026/3/12
3拍 不點交
57.5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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