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迅3773

臺南市龍崎區崎頂段756-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
  • 14 點閱
  • 0 列管
  • 2026/3/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0
保證金:
26
總坪數:
446.2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46.2 坪
總現值:
33.9 萬
拍後增值:
-9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756-6地號,面積 1,475 m2,持分 1/1,13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有道路可通行,部份種植竹筍、部分空地及雜草,前開作物為債務人叔叔所種植,有無租賃關係不明。而依鑑 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上種有竹子(苗木),上開作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 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實際使用情況,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6.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段 756-6地號
1,475 m2 × (1/1) × 230 元 - 130 萬元
= -96.1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龍崎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