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戊57942一

彰化縣彰化市福田段27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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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1.8
保證金:
58.4
總坪數:
188.6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88.6 坪
總現值:
137.2 萬
拍後增值:
-15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福田段 270地號,面積 1,247 m2,持分 1/2,291.8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4/8,總底價 570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6/5/6,總底價 456萬,保證金 91.2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6/6/10,總底價 364.8萬,保證金 73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應買,2026/6/18~2026/9/17,總底價 364.8萬,保證金 73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鐵 皮建物及二層混凝土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建物等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地上物占 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 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 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裁量指 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4.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另土地 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 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福田段 270地號
1,247 m2 × (1/2) × 2,200 元 - 291.8 萬元
= -15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不點交
15.4 坪 / 50 萬
2026/9/2
1拍 不點交
152.9 坪 / 140 萬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不點交
466.1 坪 / 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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