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29182

新北市貢寮區撈洞段撈洞小段11-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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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9 ~ 2026/09/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7.3
保證金:
21.5
總坪數:
35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58 坪
總現值:
113.1 萬
拍後增值:
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景觀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4地號,面積 854 m2,持分 1/2,15.9 萬
(景觀保護區 )
2.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地號,面積 749 m2,持分 1/2,13.8 萬
(景觀保護區 )
3.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45地號,面積 197 m2,持分 1/2,3.7 萬
(景觀保護區 )
4.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1地號,面積 242 m2,持分 1/2,67.3 萬
(乙種住宅區 )
5.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0地號,面積 325 m2,持分 1/2,6.6 萬
(景觀保護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15,總底價 148萬,保證金 29.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6/5/13,總底價 126萬,保證金 25.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6/6/10,總底價 107.3萬,保證金 21.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4)
1.
本件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現場查封時,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 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地政人員指界陳稱:「新北市貢寮區撈洞段撈洞小段11-
2.
11-
3.
11-
4.
11-
5.
11-45(下稱系爭土地),5筆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 貢寮區龍洞街63-1號、63-2號建物西北方約130公尺處至屋後,土地上為雜木 林,無路可達。」。依新北市政府114年8月6日新北市府城測字第1141569733號 函略稱系爭土地屬「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計畫」範圍 內土地,11-
6.
11-
7.
11-
8.
11-4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景觀保護區,11-31地 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住宅區。另依114年10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系爭5 筆土地使用區分編定:都市計畫內土地;地形:不規則形;區域位置:鄉村; 土地用途:林業;鄰接道路狀況為面臨產業道路:道路路寬1公尺;交通運輸便 利性:普通;其東北側距鼻頭國小約450公尺,使用現況為閒置未使用,方圓50 0公尺半徑範圍內,區域景觀為雜木林與草地混合」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 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應買,請投標人應買。
11.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073,000元。
1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
13.
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請應買人注 意。 六、拍賣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 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
14.
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增值 (5)
1.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4地號
854 m2 × (1/2) × 370 元 - 15.9 萬元
= -0.1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地號
749 m2 × (1/2) × 370 元 - 13.8 萬元
= 0.1萬元
3.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45地號
197 m2 × (1/2) × 370 元 - 3.7 萬元
= -0.1萬元
4.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1地號
242 m2 × (1/2) × 6,100 元 - 67.3 萬元
= 6.5萬元
5.
新北市 貢寮區 撈洞段撈洞小段 11-30地號
325 m2 × (1/2) × 370 元 - 6.6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8
1拍 點交
75,883.9 坪 / 30,3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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