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壬35091

雲林縣元長鄉長興段1238-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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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9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
保證金:
3.3
總坪數:
6.8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總現值:
14.7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38-1地號,面積 32.9 m2,持分 1/2,10.8 萬
2.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38-4地號,面積 140 m2,持分 2/48,5.3 萬
3.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52地號,面積 8 m2,持分 2/48,0.3 萬
法院筆錄 (7)
2.
1238-
3.
1238-4地號土地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 部分為空地,1252地號為巷道。據債權人稱:本件拍賣土地無出租或出借之情 形,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 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之1238-
8.
1238-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1252地號土地 為道路用地。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各共有人就 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部分標的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 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 先承買。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
10.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11.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38-1地號
32.9 m2 × (1/2) × 6,500 元 - 10.8 萬元
= -0.1萬元
2.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38-4地號
140 m2 × (2/48) × 6,500 元 - 5.3 萬元
= -1.5萬元
3.
雲林縣 元長鄉 長興段 1252地號
8 m2 × (2/48) × 6,500 元 - 0.3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1拍 不點交
62.2 坪 / 62.2 萬
2026/4/1
1拍 部分點交
104.7 坪 / 90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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