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925─1地號土地部分上有多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道路;995地號土地為道路;1006地號土地為空地;1008地號土地為水池;1009地號土地上有金爐、榕樹。據債權人稱: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由各共有人就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部分標的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10.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部分標的經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12.
依雲林縣元長鄉公所函覆,本件拍賣之青山段925地號土地,經查有申請住宅建築許可之紀錄(使用執照字號:
13.
元營使字第044號)。依雲林縣政府函覆,本件拍賣之青山段925地號土地,經查已為本縣元長鄉公所核發之
14.
(元)營使字第44號建築執照之建築基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