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66673

臺南市鹽水區義中段97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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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 2026/09/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20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20 坪
總現值:
17.2 萬
拍後增值:
-4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義中段 978地號,面積 530 m2,持分 1/8,6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28,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6/5/19,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6/6/9,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指界時,土地上有依三合院及平房,三合院屋頂毀損無人居 住。另據鑑價報告指出,現況為部分空地、部分建築使用。前述地上建物均不 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義中段 978地號
530 m2 × (1/8) × 2,600 元 - 60.8 萬元
= -4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5
1拍 點交
56 坪 / 408.7 萬
2026/7/7
3拍 不點交
25.8 坪 / 7.3 萬
2026/6/30
特拍 不點交
0.5 坪 / 0.8 萬
2026/6/24
特拍 不點交
360.4 坪 / 3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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