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14727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段333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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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2.4
保證金:
72.5
總坪數:
62.9
坪單價:
5.8萬/坪
持分地坪:
62.9 坪
總現值:
594.9 萬
拍後增值:
23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營段 3335地號,面積 1,248 m2,持分 2/12,36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5,總底價 453萬,保證金 90.6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查明現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無門牌廢 棄磚造房屋一棟坐落,雜草、雜木叢生,土地未臨路,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 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84840號第二次拍賣底價。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營段 3335地號
1,248 m2 × (2/12) × 28,600 元 - 362.4 萬元
= 23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部分點交
101.3 坪 / 3,680 萬
2026/6/2
1拍 點交
150.7 坪 / 2,726.4 萬
2026/5/27
3拍 不點交
51.9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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