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助仁213五

澎湖縣湖西鄉青螺新段56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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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3
保證金:
3.1
總坪數:
31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總現值:
11.3 萬
拍後增值:
-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569地號,面積 819.2 m2,持分 1/8,15.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4/7,總底價 26.5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6/4/28,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6/5/12,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6/5/22~2026/8/21,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1.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無三七五租約。 2.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至 4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規定者, 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 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 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 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2.
標別1至4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標別
3.
6不 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569地號
819.2 m2 × (1/8) × 1,100 元 - 15.3 萬元
= -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點交
11.5 坪 / 40 萬
2026/7/14
1拍 不點交
32.3 坪 / 110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83.3 坪 / 750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103.8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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