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4助仁213三

澎湖縣湖西鄉青螺新段106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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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3
保證金:
4.7
總坪數:
16.2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6.2 坪
總現值:
14.4 萬
拍後增值:
-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1065地號,面積 133.7 m2,持分 1/8,7.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1068地號,面積 294.1 m2,持分 1/8,16.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4/7,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6/4/28,總底價 32.4萬,保證金 6.5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6/5/12,總底價 25.9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應買,2026/5/22~2026/8/21,總底價 25.9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1.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無三七五租約。 2.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至 4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規定者, 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 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 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5.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 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2.
標別1至4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標別
3.
6不 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1065地號
133.7 m2 × (1/8) × 2,700 元 - 7.2 萬元
= -2.7萬元
2.
澎湖縣 湖西鄉 青螺新段 1068地號
294.1 m2 × (1/8) × 2,700 元 - 16.1 萬元
= -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83.3 坪 / 750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103.8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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