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10月22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三灣鄉北下林坪段
3.
3 17-1地號土地為空地;257地號土地為空地、道路;315地號土地坐落同段15號建物,查封之15 建號建物無增建,但旁邊鐵皮建物為增建。債務人之妻在場稱:查封建物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 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 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315地號土地上坐落三灣鄉北埔村下林坪24之6號農舍, 主要供居住使用;316地號土地種植數棵果樹及雜木;317-1地號土地堆置板模、鐵管等建築用 具;257地號土地為道路。
5.
本件拍賣價格業已包含土地上之果樹價值,又拍賣不動產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 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9.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