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5誠357

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244-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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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4.4
總坪數:
300.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00.2 坪
總現值:
56.6 萬
拍後增值:
-1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徐亦樑 Luke
💎徐亦樑 Luke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44-2地號,面積 134,955 m2,持分 1/136,7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5)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民國114年1月22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4之2地號土地係位於門 牌瑞芳區魚寮路158號建物南方約115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 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其開發 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 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 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44-2地號
134,955 m2 × (1/136) × 570 元 - 72 萬元
= -1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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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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