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 封之卓蘭鎮大坪林段
4.
154-1地號土地上有一無門牌無人居住之破損老屋坐 落。
5.
114年11月26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154地號 土地為空地、雜草、雜樹,另鐵皮建物應該無坐落,惟應以實測為準;154-1地 號土地為雜木林。
6.
114年12月11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154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154-1 地號土地為雜草雜樹林地。
7.
依本件154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地上建物建號欄記載:共1棟。請應買人查 明、注意。
8.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154地號土地現況為雜草雜木林,部分土 地為空地;154-1地號土地現況為雜木林。 六、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 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