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申39444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隆興11號

1拍 點交 待拍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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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62.9
保證金:
32.6
總坪數:
65.1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65.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6.3 坪
附建坪:
8.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隆興11號,建號 189,持分 1/1,162.9 萬
第一層:108.32第二層:77.87合計:186.19 加強磚造陽台:5.66、鐵皮造雨遮:23.49 (加強磚造、鋼骨鐵皮造、住宅)
拍賣紀錄 (2)
1拍,2026/5/6,總底價 162.9萬,保證金 32.6萬,坪單價 2.5萬/坪,停拍
停拍,2026/4/21,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建物係全部,據債權人稱係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情形。另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子 曾於115年4月16日具狀陳報為其居住使用。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建物一樓係加強磚造、二樓 係鋼骨鐵皮結構、無隔間。本件拍定後如無不得點交之情形,拍定後得聲請點交。
2.
建物出賣時,土地出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 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 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 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
6.
無他項權利。
鄰近待拍
2026/6/10
1拍 不點交
72.3 坪 / 60.8 萬
2026/6/10
2拍 不點交
41.1 坪 / 82.4 萬
2026/6/10
2拍 不點交
9.9 坪 / 19.8 萬
2026/6/4
3拍 部分點交
568.4 坪 / 4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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