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5月15日現場指界時,98-3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石門區豬 槽潭8號後方約10公尺處,現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
2.
65地號土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 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5.
優先承買權: 甲、乙、丙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非共有人,應先通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權。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六、甲、乙、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