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速85933

新北市石門區頭圍段楓林小段16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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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
保證金:
10
總坪數:
145.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45.3 坪
總現值:
57.6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0-1地號,面積 1,057 m2,持分 1/4,2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0-2地號,面積 529 m2,持分 1/4,1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4地號,面積 335 m2,持分 1/4,1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5,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0月1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60-1地號、160-2地號、16 4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石門區楓林67號東邊128公尺處、東南東方167公尺處及東 南方120公尺處,均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四本件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 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0-1地號
1,057 m2 × (1/4) × 1,200 元 - 26 萬元
= 5.7萬元
2.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0-2地號
529 m2 × (1/4) × 1,200 元 - 13 萬元
= 2.9萬元
3.
新北市 石門區 頭圍段楓林小段 164地號
335 m2 × (1/4) × 1,200 元 - 10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1
1拍 不點交
305.6 坪 / 94 萬
2026/6/11
特拍 不點交
180.8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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