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意92830

新北市三芝區橫山段1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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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0
保證金:
72
總坪數:
997.6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997.6 坪
總現值:
300.1 萬
拍後增值:
-5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三芝區 橫山段 10地號,面積 11,054.6 m2,持分 1/4,301 萬
2.
新北市 三芝區 橫山段 14地號,面積 30,532 m2,持分 105/6000,59 萬
法院筆錄 (4)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1月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地號及14地號土地分別位 於新北市三芝區橫山24號為基準東北方266公尺及北方300公尺處,均為雜木 林;另據地籍圖資航照圖顯示,10地號土地上似有墳墓占用,上開墳墓非本件 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 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6.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7.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本件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 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8.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5日第一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三芝區 橫山段 10地號
11,054.6 m2 × (1/4) × 910 元 - 301 萬元
= -49.5萬元
2.
新北市 三芝區 橫山段 14地號
30,532 m2 × (105/6000) × 910 元 - 59 萬元
= -1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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