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六127478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員笨小段47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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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6.4
保證金:
97.3
總坪數:
574.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574.1 坪
總現值:
588.4 萬
拍後增值:
1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下田心子段員笨小段 474地號,面積 1,898 m2,持分 1/1,486.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2拍,2026/5/13,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1.6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依本院114年4月17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件拍賣標的位於新屋 區東興路一段1412號後方,現有種植農作物使用,其上耕作人及耕作權源不 明,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所有權,不包含土地上之經濟作物、非經濟作物 等,且作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 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拍賣標的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 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出租耕 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 先購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 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下田心子段員笨小段 474地號
1,898 m2 × (1/1) × 3,100 元 - 486.4 萬元
= 1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9
1拍 不點交
70.6 坪 / 490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30.9 坪 / 120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86.4 坪 / 105 萬
2026/6/25
1拍 不點交
21.5 坪 / 210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435.9 坪 / 513 萬
2026/6/25
3拍 不點交
22 坪 / 416 萬
2026/6/25
3拍 點交
51.2 坪 / 38.4 萬
2026/6/18 ~ 2026/9/17
應買 不點交
70.1 坪 / 133.3 萬
2026/6/17
2拍 不點交
43.8 坪 / 178.4 萬
2026/7/2
特拍 點交
22.7 坪 / 22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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