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迅30699甲

臺南市左鎮區山豹段51-1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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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8.4
保證金:
15.7
總坪數:
795.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795.1 坪
總現值:
71 萬
拍後增值:
-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森林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山豹段 51-17地號,面積 7,885 m2,持分 1/3,78.4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6,總底價 98萬,保證金 19.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民國114年7月23日現場查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1-17 地號土地為雜林、雜樹,未臨路。
2.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 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 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與 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 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山豹段 51-17地號
7,885 m2 × (1/3) × 270 元 - 78.4 萬元
= -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2拍 不點交
238.2 坪 / 25.6 萬
2026/6/16
2拍 點交
88.1 坪 / 8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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