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147279

臺南市玉井區芒子芒段4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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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5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1 坪
總現值:
5.1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3-1地號,面積 675 m2,持分 1/4,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雜竹林且無路可到達,應買人請自 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系爭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7.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芒子芒段 43-1地號
675 m2 × (1/4) × 300 元 - 6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不點交
138.8 坪 / 320 萬
2026/4/28
特拍 不點交
277.1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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