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地形呈長方形,現況為透天厝2層樓之93建號建 物(門牌號碼為南投縣水里鄉福德路11巷8號)坐落,並有部分作為屋前巷道用地使用;該 建物經檢視有增建(增建部分經測量後暫編定為618建號);共有人在場表示建物係由其獨 自居住使用,債務人並未居住於此;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 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及建物持分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整體現況主要為坐落透天厝建物使 用(含增建)(持分)、部分巷道使用;南側臨約5米寬福德路11巷(主要出入)(本案標的部分 包含該巷道);北側臨約6米寬福德路13巷(較不適合出入,標的與路面呈高低差)。勘估建 物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2層樓;增建3樓,屋齡約45年,現況為住家使用。
4.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 拍賣之標的均一併承買。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之618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買受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 章建築,買受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