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卓195233

台中市潭子區雅潭路三段70號

1拍 點交 待拍
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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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151.7
保證金:
345.6
總坪數:
58.1
坪單價:
19.8萬/坪
持分地坪:
30.5 坪
公告建坪:
58.1 坪
總現值:
183.5 萬
拍後增值:
-823 萬
主建坪:
58.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彥銘
陳彥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頂信開發建設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68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東寶三段 345地號,面積 100.8 m2,持分 1/1,1,006.5 萬
建物 (1)
1.
台中市潭子區雅潭路三段70號,建號 270,持分 1/1,145.2 萬
第1樓層:98.52第2樓層:93.45合計:191.97 (2層樓房、磚造、鐵皮)
法院筆錄 (2)
6.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拍賣建物為磚造鐵皮鋼架造二層樓未辦保存登建物,據債權 人陳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與家人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於投標前仍 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等)及占有使 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因本 院無從查知正確之占有使用情形,故若拍定後無他人主張正當占用權源,且無依法不得點交之 情形,則拍定後建物得點交。至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 影響交易之情事,則未據債權人、債務人提及,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 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 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 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 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潭子區 東寶三段 345地號
100.8 m2 × (1/1) × 18,200 元 - 1,006.5 萬元
= -8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3
3拍 不點交
4.5 坪 / 35.2 萬
2026/5/28
3拍 不點交
118.9 坪 / 609.3 萬
2026/5/12
3拍 部分點交
53 坪 / 58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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