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5勇5266乙

南投縣仁愛鄉萬大段1536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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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
保證金:
2.4
總坪數:
226.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26.9 坪
總現值:
21 萬
拍後增值:
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森林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段 1536地號,面積 750 m2,持分 1/1,12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18,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1536地號土地為溪床之砂石地,部分雜 草;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債務人占有管理,無地上物,僅就債務人之土地執 行。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1536地號地形略為狹長形,地勢低於路面為河床 之一部分。
3.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 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應於標單內檢附主 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4.
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 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 投標無效。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森林區農牧用地。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6.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執行法院亦不得點交,請應買人於應買 前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之 價金扣除土地增值稅後足敷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 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段 1536地號
750 m2 × (1/1) × 280 元 - 12 萬元
= 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1,745.4 坪 / 21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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