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速95978

新北市淡水區賢孝段1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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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上午 1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3
保證金:
189
總坪數:
287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287 坪
總現值:
816.1 萬
拍後增值:
-12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9地號,面積 267 m2,持分 1/2,116 萬
2.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2地號,面積 516.8 m2,持分 1/2,274 萬
3.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3地號,面積 1,460 m2,持分 1/4,387 萬
4.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5地號,面積 189.9 m2,持分 1/2,82 萬
5.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6地號,面積 194.1 m2,持分 1/2,84 萬
法院筆錄 (2)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1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9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淡水 區石頭埔21號房屋部分占用,未占用部分據空照圖顯示為雜木林;22地號、23 地號土地上有同區石頭埔10號房屋占用,未占用部分據空照圖顯示為雜木林;2 5地號、26地號土地位於同區石頭埔15號南南西方7公尺、21公尺處,其上均為 雜木林。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 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19地號、22地號、23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 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5)
1.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9地號
267 m2 × (1/2) × 8,600 元 - 116 萬元
= -1.2萬元
2.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2地號
516.8 m2 × (1/2) × 8,600 元 - 274 萬元
= -51.8萬元
3.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3地號
1,460 m2 × (1/4) × 8,600 元 - 387 萬元
= -73.1萬元
4.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5地號
189.9 m2 × (1/2) × 8,600 元 - 82 萬元
= -0.3萬元
5.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26地號
194.1 m2 × (1/2) × 8,600 元 - 84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1
特拍 不點交
21.2 坪 / 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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