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土地及建物現況:一馬公市馬公段557地號:建物坐落其上,西北側鄰 路,東北、東南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二馬公市馬公段560地號:建物坐 落其上,西北、西南側鄰路,東南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上開兩筆土地 相鄰,557地號位於東北側、560地號位於西南側。三馬公市馬公段87建號:經一樓勘查建物部 分比鄰障礙物,二樓尚無勘測,需另定期日測量。 一樓目前經營紅不讓手機配件,承租人為鄭 念慈,租約至116年11月30日,承租人表示因連日大雨門口處有漏水。執行標的建物門牌澎湖縣 馬公市三民路52號左側靠近玉山銀行部分,出租予紅不讓3C平板/手機配件(宏宇商行)使用; 右側鄰津旺素食店,建物右側為債務人自用,兩側各有獨立出入口,門牌懸掛於債務人住家使 用之部分。住家1樓為客廳、廚房、儲藏室及衛浴間,住家2樓為房間、休息室、儲藏室使用, 有長廊相連,可通手機店2樓(未出租),二樓東北側衛浴、洗手台為增建,地政人員於室內測 量面積大略為3.45平方公尺,並稱因有障礙物無法從外部施測,實際面積難以認定,故無法出 具測量圖。樓梯為木造(1樓通往2樓),住家室內裝潢老舊,壁紙斑駁,木材多處腐爛,地面 疑有從天花板掉落之木材、粉塵。手機配件行人員稱該店已承租7年,約民國107年開始承租使 用無中斷,原房東為陳自鵝死亡後自去年113年12月才與債務人簽約,其並表示,自承租起債務 人住家部分即無人居住,債務人偶爾帶其父陳自鵝回住家查看,目前租金由債權人李璧君收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