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53511丁

彰化縣埔鹽鄉好金路55之10號

1拍 點交 待拍
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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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5,150
保證金:
1,030
總坪數:
385.8
坪單價:
13.3萬/坪
持分地坪:
398.1 坪
公告建坪:
385.8 坪
總現值:
355.3 萬
拍後增值:
-4,04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85.8 坪
其他內容:
1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南興段 716地號,面積 1,316 m2,持分 1/1,4,400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埔鹽鄉好金路55之10號,建號 92,持分 1/1,300 萬
一層:447.84合計:447.84 (工業用、鋼造、1層)
2.
彰化縣埔鹽鄉好金路55之10號,建號 322,持分 1/1,450 萬
一層:827.50合計:827.5 (1層)
法院筆錄 (4)
2.
履勘時,建物門口懸掛債務人之招牌,惟無營業,現場仍留有部分設有動產擔保之機器, 此些機器皆不再拍賣範圍。編號
3.
2建物已混同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卷內除上述情事外,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 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 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斟酌注意,並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 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8.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部分為增建為夾層,均已列入不動產估價當中), 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 除之危險。另該建物有占用鄰地之情形,使用土地權源不明,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 六、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 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 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南興段 716地號
1,316 m2 × (1/1) × 2,700 元 - 4,400 萬元
= -4,04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6
1拍 點交
393.6 坪 / 3,220 萬
2026/5/28
2拍 不點交
240.1 坪 / 135.2 萬
2026/6/9
3拍 不點交
46 坪 / 25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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