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查封時,因車輛無法到達,依航照圖(空照圖)指封,據地政人員稱為原始林,土地 使用現況不明。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 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7.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並提出具原住民身份之證明文件,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