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祥12728

臺南市後壁區頂中段100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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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2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16.6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16.6 坪
總現值:
52.2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002地號,面積 329.7 m2,持分 1/6,51.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6/23,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6/7/21,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3拍,2026/8/18,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應買,2026/8/20~2026/11/19,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3.9萬/坪,停拍
停拍,2026/8/28,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門牌頂寮30之1號房屋座落基地,上開 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 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002地號
329.7 m2 × (1/6) × 9,500 元 - 51.2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4.4 坪 / 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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