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4531

屏東縣內埔鄉和成巷11之4號已整編: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和成巷28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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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8 ~ 2026/10/27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52.6
保證金:
10.6
總坪數:
9.3
坪單價:
5.7萬/坪
持分地坪:
8.5 坪
公告建坪:
9.3 坪
總現值:
13.3 萬
拍後增值:
-2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9.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壽比段 337地號,面積 84.7 m2,持分 1/3,40.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內埔鄉和成巷11之4號已整編: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和成巷28號,建號 226,持分 1/3,12.2 萬
1層:45.762層:46.48合計:92.24 (2層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9,總底價 82萬,保證金 16.4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2拍,2026/6/30,總底價 65.6萬,保證金 13.2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3拍,2026/7/21,總底價 52.6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標的337地號土地及其上226建號建物,依執行筆錄所載,係由債務人潘金星自行居住使 用,並無出租或出借,經債務人潘金星同意後入內查看,建物二樓有壁癌且天花板有部分剝落,三 樓地板皆是砂石呈現未完工狀態。惟債務人潘金星嗣已死亡,向警局函查後其回復上開建物應無非 自然死亡之情形。
2.
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且債務人已無實際占用之範圍,拍定(承受、應買、承買 (購))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 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 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 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故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斟酌自行查明 注意,於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 再行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六、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未經拍賣之其餘應有部分,雖同為執行債務人所共有,然該未 經拍賣之其餘應有部分,並非執行債務人自債權債務關係之債務人繼承而來,是本件執行債務人對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壽比段 337地號
84.7 m2 × (1/3) × 4,700 元 - 40.4 萬元
= -2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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