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讓38025甲

苗栗縣南庄鄉庄東段4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得標 71.3萬
7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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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1.2萬
保證金:
14.3萬
總坪數:
39.8坪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39.8 坪
總現值:
40.8 萬
拍後增值:
-3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庄東段 43地號,面積 9 m2,持分 1/1,4.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南庄鄉 庄東段 44地號,面積 122.7 m2,持分 1/1,66.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7/1,總底價 138.8萬,保證金 27.8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111.1萬,保證金 22.3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6/8/26,總底價 8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應買,2026/9/9~2026/12/8,總底價 8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5年1月15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
2.
44地號土地上有廢棄磚造建物坐落,無門牌。惟實際情形,投 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 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3.
債權人查報指稱:「本件查封標的現場磚造房屋目前已不堪使用,亦無人 居住」,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建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5.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6.
本件拍賣之土地:
7.
如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本件土 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8.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 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 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 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 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庄東段 43地號
9 m2 × (1/1) × 3,100 元 - 4.9 萬元
= -2.1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庄東段 44地號
122.7 m2 × (1/1) × 3,100 元 - 66.3 萬元
= -2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4
特拍 部分點交
4,422.6 坪 / 495.5 萬
2026/11/18
特拍 部分點交
921.1 坪 / 21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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