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源6224

臺南市玉井區望明段71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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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0 ~ 2026/11/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6
保證金:
10.2
總坪數:
265.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65.7 坪
總現值:
62.4 萬
拍後增值:
1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望明段 717地號,面積 5,269.1 m2,持分 1/6,50.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8,總底價 79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6/7/29,總底價 63.2萬,保證金 12.7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8/19,總底價 50.6萬,保證金 10.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種植果樹,另據鑑價報告稱:系爭土地 上為芒果樹、雜樹。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土地占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 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 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望明段 717地號
5,269.1 m2 × (1/6) × 710 元 - 50.6 萬元
= 1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2
1拍 不點交
344.9 坪 / 69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29.9 坪 / 120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1,634 坪 / 320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835.1 坪 / 192 萬
2026/9/22
特拍 不點交
222.4 坪 / 7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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