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82610

彰化縣二林鎮詹厝段78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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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
總坪數:
24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30.1 萬
拍後增值:
-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6地號,面積 744.5 m2,持分 1/36,9.6 萬
2.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0地號,面積 112 m2,持分 1/3,16 萬
3.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7地號,面積 765.2 m2,持分 1/36,9.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22,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建 物坐落,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 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 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又共有人如欲 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 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 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6地號
744.5 m2 × (1/36) × 3,800 元 - 9.6 萬元
= -1.7萬元
2.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90地號
112 m2 × (1/3) × 3,800 元 - 16 萬元
= -1.8萬元
3.
彰化縣 二林鎮 詹厝段 787地號
765.2 m2 × (1/36) × 3,800 元 - 9.6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不點交
704.5 坪 / 767.5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26.7 坪 / 26.9 萬
2026/7/30
1拍 不點交
182.4 坪 / 260.1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2.8 坪 / 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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