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36299乙

苗栗縣南庄鄉南興段1044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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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0
保證金:
22
總坪數:
46.3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46.3 坪
總現值:
39.8 萬
拍後增值:
-7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面積 679.3 m2,持分 3/40,27.5 萬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面積 3 m2,持分 3/40,27.5 萬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3.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面積 679.3 m2,持分 3/40,27.5 萬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4.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面積 679.3 m2,持分 3/40,27.5 萬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1.
民國115年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044地號土地有部分建 物(無門牌)坐落,另有部分空地。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本件土地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11.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
679.3 m2 × (3/40) × 2,600 元 - 27.5 萬元
= -14.3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
3 m2 × (3/40) × 2,600 元 - 27.5 萬元
= -27.4萬元
3.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
679.3 m2 × (3/40) × 2,600 元 - 27.5 萬元
= -14.3萬元
4.
苗栗縣 南庄鄉 南興段 1044地號
679.3 m2 × (3/40) × 2,600 元 - 27.5 萬元
= -1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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