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荒23100

屏東縣內埔鄉龍頸段26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0
  • 28 點閱
  • 0 列管
  • 2026/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0
保證金:
50
總坪數:
84.3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84.3 坪
總現值:
55.7 萬
拍後增值:
-19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龍頸段 260地號,面積 1,114.6 m2,持分 1/4,25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標的260地號土地,其上有共用同一門牌「屏東縣內埔鄉興南村早 角路10號」之數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呈現三合院型態,上開地上建物皆 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使用土地權源皆不明。
3.
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投 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拍定(承受、應買、承買 (購))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
8.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之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 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承受、應買、承買 (購))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土地權 源不明,拍定(承受、應買、承買(購))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投 標(承受、應買、承買(購))人注意。
9.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購)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投標且得標,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購)權。
10.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其上建物之權利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第1項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購)權,請投標(承受、應 買、後順位承買(購))人注意。
12.
本件於開標前,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縱已拍 定、承受、應買、承買(購),本院亦得撤銷,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 拍定人、承受人、應買人、承買(購)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請 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龍頸段 260地號
1,114.6 m2 × (1/4) × 2,000 元 - 250 萬元
= -19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
3拍 不點交
54.8 坪 / 284.8 萬
2026/7/1
3拍 點交
75.3 坪 / 656.7 萬
2026/6/23
3拍 點交
34.5 坪 / 138.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屏東縣內埔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